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须申报年度报告。划重点:非法人分支机构也须申报年度报告。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特别提示
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推荐)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
企业已经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的,进入公示系统时无需二次登录,直接进入信息填报管理界面。
2019年度的企业年报,最大的变化便是“多报合一”的再次扩容。
“多报合一”之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事项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见附件2)要求,为规范推进与商务、外汇部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的“多报合一”工作。自2019年度年报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年报时间统一为2020 年1月1 日至6 月30 日。
“多报合一”之社保、统计事项和海关
管理企业年报事项
按照《工商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226号)和《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的要求,年报中增加5项社保事项和4项统计事项,以及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2019年度年报中,社保、统计事项和海关管理企业年报事项,仍需填报。
“多报合一”之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申报事项
为深入落实总局《通知》要求,在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应要求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实现应报尽报。2019年度年报事项中,增加了填写疫苗生产许可证、充装单位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该部分填报内容属于2019年度年报新增内容,只有已在相关部门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填报此内容,填报年报时系统自动关联出相关许可证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
企业
如果忘了年报会怎么样?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报送2019年度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连续3年未年报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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