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将办理手续从串联改为并联,办理市场主体注销退出手续的时间,将缩短一半左右。据市工商局消息,年底前将上线运行的注销企业网上服务平台,选择简易程序的企业,办妥注销手续的时间将更少。
对于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与法定代表人无法代表公司提出注销申请的企业,《意见》明确,办理企业注销手续前,无需像以往一样先补办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企业注销信息也不再只是在传统媒体上公告——也可以选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公告。
而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意见》充分吸纳大调研中企业提出的意见,明确均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如此,申请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手续的市场主体,注销前不再需要办理税务清算等手续,只需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手续办理的时间将缩短为几个工作日与45个自然日的公告时间。
由于将办理手续从串联改为并联,那些即使不选择简易注销程序的市场主体,除依法继续保持45个自然日的公告时间外,办理企业注销手续的时间,也均将缩短:外资企业将从原来的45个工作日缩短至28个工作日,内资企业从原来的37个工作日缩短至1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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