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根据《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为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短期租房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次区中小企业短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一、范围条件
(一)企业范围
企业范围为注册在本区范围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其中以下企业优先:
1.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
2.疫情期间,防护措施有力,保障措施有序的企业。
3.对嘉定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企业。
4.受疫情影响较重且符合嘉定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二)个人条件
个人条件为上述企业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人才: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聘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且在相对应岗位上工作;
2.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离合同终止日期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本市职工社保和个税;
3.在嘉定区域内租赁商品住房居住。
二、补贴标准
获得本次短期租房补贴资格的人才享受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为期三个月,每人共可享受2400元补贴。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请根据文件要求,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4月25日之前提交所在经济城初审,并由经济城汇总后,于5月7日之前上报镇经管中心。
另请注意,本次短期租房补贴为专项额度,针对个人申请,企业集体宿舍、人才公寓以及享受过或正在享受本区租房补贴的人才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具体条件请见嘉人社发【2020】8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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